根据《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》第三款之规定:
1、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能充值。
2、8周岁以上但未满16周岁的用户,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,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。
3、16周岁以上但未满18周岁的用户,每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,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。